推动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更加深入全面服务重点群体就业,扩大重点群体就业覆盖面(一)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等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对重点群体的就业指导服务,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周”“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季)活动”“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仲夏之约”就业专项服务季、“金秋招聘月”等活动,(三)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公共就业服务项目,(五)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走访重点用工企业,(六)编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典型案例,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更好地服务重点群体就业,提高重点群体就业能力(七)运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人力资源培训领域的成熟技术,(九)鼓励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就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对口帮扶地区求职招聘、技能培训等活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重点地区建立就业工作站、劳务协作服务站及分支机构,为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在劳务品牌领域就业择业打造服务平台,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劳务品牌项目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子公司、分支机构,强化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十三)在全市范围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体化综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