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纳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集聚发展,鼓励和支持工业园区采用企业个体产权报装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优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推动公共数据向民营企业有序开发利用,支持民营企业开发利用数据资源,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省和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支持民营企业结合自身用能需求应用储能设备,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品牌建设,四、加强法治保障(十八)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建立健全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工作机制,建立涉及民营企业信访举报快速处理和反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