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建设,规范宁海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树立质量先进标杆,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甬政办发〔202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将《宁海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开征求意见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单位: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宁海县环城西路36号,邮编:315600联系人:赵曙光,联系电话:0574-65577192附件:宁海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宁海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