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认定活动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794号)要求,经评审,现将拟推荐的3名人选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自公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邮寄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附件:2023年“广东省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评选活动推荐人选公示表.docx广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