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共青城市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的公示(第四批)根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若干措施》(赣府厅字(2023)43号)文件要求,对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新吸纳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工单位,分别按照每人15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此次已审核完成1家企业2人(脱贫劳动力2人,监测对象0人),共计0.3万元,具体如下:序号企业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金额(元)1江西浔奉堂中药有限公司余林森360427********333X15002江西浔奉堂中药有限公司徐任金360427********301X1500公示时间: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24日若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函的方式,向共青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意见和问题,联系电话:0792-4378260邮政编码:332020共青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