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精神,武鸣区非营利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发放(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则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172元),营利性单位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含护理险和个人应缴部分),经审核,2023年8月应支付岗位补贴351613元,应支付7月社会保险补贴149884.68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署名反映,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及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武鸣区新城路49号),邮编:530199,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1-6222643、wmjyzx@163.com附件:1.武鸣区2023年7月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2.武鸣区2023年8月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花名册南宁市武鸣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8月17日相关附件下载:武鸣区2023年7月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xlsx武鸣区2023年8月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花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