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报条件: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入选湖北省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2、申报条件: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2、申报条件: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入选省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2、申报条件:(1)企业培养专利管理工程师、专利管理高级工程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人)的证书或官方证明材料须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获得,(2)企业引进专利管理工程师、专利管理高级工程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人)的有效用工合同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签订,3、申报材料:(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培养或引进专利管理工程师、专利管理高级工程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人)的证书或官方证明材料,2、申报条件:(1)企业培养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各类人才的证书或官方证明材料须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获得,(2)企业引进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各类人才的有效用工合同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签订,2、申报条件: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入选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学校,3、申报材料:(1)拥有1件或1件以上维持年限超过5年的发明专利的证书首页、年费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2)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不低于20件且PCT专利申请不低于20件,2、申报条件: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获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2)须是代理本区内单位的发明专利申请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获得授权,(2)培养专利代理师(人)的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须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获得,2、申报条件: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家、省、市立项奖励(含资助、补贴)的知识产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