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要求组织开展台湖镇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简称专项资金)扶持企业征集、评审、绩效等各项专业咨询服务工作,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一)支持方式包括项目补贴、项目奖励两种,(二)补贴类和奖励类项目原则上应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给予资金支持,2)审核内容对企业提供的服务合同、资金入账凭证及发票、资金还款银行证明资料以及版权交易成果等内容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工匠人才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补贴,2)审核内容经组织相关专家评审认定,(二)奖励类1.企业奖励(1)获奖证奖励1)支持范围及支持方式申报成功获得国家高新技术证书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中关村高新技术证书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审核内容对专项资金支持批复、资金入账凭证等资料进行审核,(4)企业上市奖励1)支持范围及支持方式对在主板挂牌上市成功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奖励不超过50万元,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且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服务平台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给予园中园企业本体一次性5万元资金奖励,由发展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以及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审工作,2.项目投资审核第三方机构依据专家意见以及专项资金支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