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发挥财政监督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作用,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查前内容公示如下: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名单(3户)汕尾市林业局、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汕尾市科学技术局,(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年限为:2022年会计年度,三、检查依据及内容(一)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二)检查内容:包括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四、工作纪律(一)四项纪律1.强化政治纪律,3.强化工作纪律,(二)八个不准1.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超标住宿安排,2.不准违规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3.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5.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请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和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监督,五、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汕尾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办公室联系电话:0660-3320067电子邮箱:swczjdb@163.com汕尾市财政局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