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佛山市顺德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顺科发〔2021〕6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区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顺德区内符合《管理办法》认定条件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二、申报流程(一)单位网上申报,进入“2023年度顺德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专项(可通过搜索关键字)进行申报,(二)纸质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区科技局,申报单位将申报书、总目录页以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资料一致,三、申报时间1.网上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17:00,2.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17:00,22830326扶持通系统技术支持:83282211(二)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3号行政大楼西五楼区科技局科技创新科,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的通知(顺科发〔2021〕66号)2.佛山市顺德区2023年度区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申报指南3.佛山市顺德区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4.佛山市顺德区孵化器认定申报书5.佛山市顺德区加速器认定申报书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