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技创新奖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市级科技创新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对象为:鄂州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级、省级孵化器等“免审即享”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二、申报原则1.本批奖补范围为《若干措施》中涉及科技部门的事项,2.同一单位当年的不同事项可根据不同条款分别申请、同时享受《若干措施》中的各项政策支持,同一单位当年的同一事项不能重复享受《若干措施》中的政策支持,在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221.234.43.150:301/)填写《鄂州市奖励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后,并将相关附件材料一并提交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务必与市科技局对口科室核实奖补事项、需提交的附件以及奖补标准,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盖章,受理科室对《鄂州市科技创新奖励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以及附件材料进行审核,并按汇总拟奖补项目信息及依据,四、时间安排1.申请单位填报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9月10日17:30,主动联系涉及奖补事项的单位,(二)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信息必须真实有效,附件:1.《鄂州市奖励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2.《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鄂州办发〔2021〕10号)鄂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