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拟从市专项资金中安排2023年第一季度(20230101-20230331)(第二批次)和2023年第二季度(20230401-20220630)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现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一、公示期内(七个工作日),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上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和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本单位公章,二、公示时间:2023年8月16日-8月24日三、受理单位: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大道92区人力资源市场,电话:2786860,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2023年8月15日附件:1.市直贴息明细表23年第一季度(第二批次).xlsx2.市直贴息明细总表23年第二季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