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8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历城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资金奖励补助办法第一条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对当年新确定的国家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建设单位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分别最高给予50万元/项、10万元/项的奖励,第四条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资助,对确定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给予每个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对于确定导航项目的企业、高校院所最高给予20万元/项资助,实施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项目资助,第六条实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资助,第九条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支持我区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申请、高价值专利培育、许可转让、转化运用、质押融资、维权保护、人才培养等集中托管服务,对当年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2016)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驻济高校院所最高给予1万元/家资助,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标准委员会秘书处或分技术委员会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和20万元的扶持,第十三条当年被确定为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单位最高给予50万元扶持,对当年牵头制定并获批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的企业分别最高给予5万元、3万元扶持,对当年参与制定并获批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的企业分别最高给予2万元、1万元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