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和品牌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决定成立莆田市品牌建设促进会筹建领导小组,加快推进筹建“莆田市品牌建设促进会”工作,积极发动更多企事业单位加入莆田市品牌建设促进会,统筹推进促进会成立准备工作,二、组成人员组长:林旭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林韶雯市政府副市长祝海辉市政府副市长郑瑞锦市政府原副市长成员:范建忠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程振宇市发改委主任朱建阳市工信局局长张宗贤市民政局局长余志生市财政局局长许建平市住建局局长林超雄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林丽英市商务局局长刘晶洁市文旅局局长吕正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志挺仙游县政府县长林坤泉荔城区政府区长王文晖城厢区政府区长郑群星涵江区政府区长郑松青秀屿区政府区长林锋湄洲岛管委会主任龚冠雄北岸管委会主任三、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吕正山兼任,副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卓金通、市工信局总工程师邓建庭兼任,由市市场监管局湄洲岛分局局长、四级调研员卓金模负责,抽调市市场监管局干部2名、市工信局干部1名、市住建局干部1名任专班成员,专职负责促进会筹建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促进会成立后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