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拟立项企业承担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公示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组织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现对拟立项的由企业承担的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8月17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财政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方式:省科技厅资源配置管理处0311-85829184省财政厅教科文处0311-86771149附件:拟立项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公示名单.doc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