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二)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建筑和工程服务,二、申报条件(一)示范基地,1.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思路,(二)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建筑和工程服务,建筑和工程服务,三、申报资料(一)示范基地,(二)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1.基本材料:(1)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在所属领域内的发展特色和优势、发展前景和规划等),(5)承诺函(见附件4),四、有关事项(一)请市委宣传部(文化和娱乐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市教育局(教育服务)、市科技局(研发设计服务)、市司法局(法律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和工程服务)、市交通运输局(运输及相关服务)、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和娱乐服务、知识产权、旅游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医药和保健服务)、市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医药和保健、知识产权服务)、市体育局(体育服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和保险服务)、市邮政管理局(邮政服务)、市生态环境局(节能环保和环境服务)和市港务局(运输及相关服务)协助发动本单位主管领域中符合条件的园区和企业申报,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前将汇总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