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有关要求,我局定于2023年8月中旬组织对有关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检查时间范围:2022年度,必要时追溯相关会计年度,二、重点检查内容: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专项资金申报,分配及使用管理,非税收入管理,违规套取财政资金,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等情况,必要时追溯相关会计年度或延伸相关单位,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62-3388097附件: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单位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