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布实施不满五年的现行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3.发布实施不满五年的现行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4.申报项目不应与现行和在编的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重复,(二)申报项目重点方向1.紧密围绕我市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重点支持国家、省、市重点工作部署和各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重点需求的工程建设标准项目,2.对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提出修订的、或有实施时间两年以上本市相关部门技术性指导文件或团体标准的申报项目,三、申报程序(一)市各相关业务归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领域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统一申报工作,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作为标准的主编单位向业务归口部门提出申报,主编单位填写附件1《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签字盖章后扫描报业务归口行政主管部门,(二)业务归口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预审和汇总,属其他业务归口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的申报项目,由业务归口行政主管部门填写附件2《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汇总表》,并与预审通过的《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一并报送我局,(二)修订项目原则上应由原主编单位申报,附件:1.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2.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汇总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3年8月11日(联系电话:0755-83788260、83788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