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转发省就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增岗位补贴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榕劳就〔2023〕6号)等系列文件精神,对2023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首次在福建省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包含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补缴)的劳动者,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新增岗位补贴,在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就业、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均不符合新增岗位补贴发放条件,目前共有许秀珍等706名劳动者符合新增岗位补贴条件,现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7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442530,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23室,附件:2023年仓山区第二批享受新增岗位补贴人员名单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