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浙江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植〔2023〕6号)、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丽水市土肥植保能源工作要点及年度考核评分办法》的通知(丽农发〔2023〕27号)、及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茶叶等作物绿色防控(农药定额)示范区和化学农药零使用示范区创建项目申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农业主体申报、乡镇(街道)初审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创建以下示范方,现就示范方创建计划进行公示(具体创建项目计划详见附件),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1日)公示地点:松阳县政府网站联系方式:松阳县农业农村局,电话:8065655附件:附件12023年松阳县茶叶等作物“肥药两制”暨绿色防控示范方和化学农药零使用示范方创建计划表.docx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11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