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酒城文旅融合发展镇认定办法》,经自愿申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查推荐,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征求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拟认定以下5家申报单位为第三批泸州市酒城文旅融合发展镇,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江阳区南城街道、纳溪区大渡口镇、泸县方洞镇、合江县大桥镇、叙永县叙永镇,公示期为2023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830-2681737,邮箱地址:339645672@qq.com,泸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