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支持鼓励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河府办〔2021〕4号)、《河源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河商务字〔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通过“河源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专业机构评审、市统计部门数据核查、局党组会审议等程序,最终确定88家企业拟符合资金扶持条件,东源县、龙川县、紫金县完成2022年度促消费增长有关工作,符合专项奖励条件,现将2022年度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1-17日(5个工作日),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联系方式:河源市商务局(服贸科)0762-3387022附件:2022年度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河源市商务局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