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曙嘉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日市监经开处罚〔2023〕59号处罚名称日照曙嘉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处罚类别1罚款处罚类别2处罚事由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行政相对人名称日照曙嘉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张永辉处罚决定日期2023-08-1114:41:09处罚机关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前状态正常地方编码371102数据更新时间2023-08-1114:41:2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