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南京艺术基金美术创作类申报作品复评评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在金陵美术馆会议室进行,评选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共评选出一等奖3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8件,入选21件,共计37件,评审结果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南京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基金办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5)83190810电子邮箱:njysjjbgs@163.com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101号金銮大厦22楼E座邮政编码:210001附件:南京艺术基金2023年度美术创作类申报项目复评评审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