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遵照执行,进一步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结合成都市实际,第五条参与成都市优质示范工程评选的工程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报单位应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30日内向项目属地质量监督机构预报成都市结构优质工程,同时提交《创建成都市结构优质工程计划目标书》,(四)施工期间未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且未对主体结构进行加固补强的工程,(五)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未对质量不良行为企业扣分,第七条评选内容(一)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包含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质量管理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施工资料收集整理情况等内容,(四)绿色建造与智慧管理,包含绿色建造、装配式建筑、智慧管理和标准化管理等内容,(五)新工艺、新工法、新技术运用情况,第九条后期未取得成都市结构优质工程或出现质量事故的,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