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上市扶持项目(一)扶持范围已完成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龙岗区企业,3.企业需在境内证券主管部门对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生效日之后5年内申报本扶持项目,(四)应提交的材料清单1.申请表(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二、上市企业投资扶持项目(一)扶持范围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后五年内将募集的资金(含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在融资后五年内将再融资的资金用于龙岗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二)资助方式和标准1.上市企业募集资金用于区内投资,或其投资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0%以上且投资规模不低于1亿元,或其投资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0%以上且投资规模不低于2亿元,下同)的50%以上且投资规模不低于1亿元,或其投资额占再融资资金的80%以上且投资规模不低于2亿元,5.上市企业需在境内证券主管部门对企业上市或再融资的批准文件生效日之后5年内申报本扶持项目,(四)应提交的材料清单1.申请表(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7.企业获得深圳市工信局认定的“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项目”扶持文件(在市工信局申报项目扶持的需提供),初审通过后方可按时向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附件:1.龙岗区企业培育专项扶持——上市企业培育专项扶持申请表2.承诺书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