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信部门:根据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楚天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经信企业〔2023〕85号)和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关于做好“楚天英才计划”·创新型民营企业家培养对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鄂经信企业函〔2023〕147号)要求,现就做好首批“楚天英才计划”·创新型民营企业家培养对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具备较强的战略思维、管理创新和经营决策能力,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或属于省市支柱产业的重点骨干企业,申报人选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个人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应为市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3年及以上的民营企业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或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选,2.所在企业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③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区经信部门,培养对象作出在培养周期内全职在湖北工作的承诺,注重推荐重点优势产业企业重要管理岗位上的优秀人才,切实将政治素质良好、工作实绩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推荐出来,(二)所有申报推荐材料(含推荐报告、人员汇总表、个人申报表和支撑材料等)于8月20日前报送市经信局,联系人: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吴小虎85310664通信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60号电子邮箱:18086685948@163.com附件:1.申报推荐表2.申报推荐汇总表3.申报推荐材料清单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