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引导和鼓励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根据庆政办发〔2019〕21号文件与庆银发[2017]27号文件有关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标准,现将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贴的创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就业培训股反映情况,公示期:2023年8月9日至8月17日共7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578-6059276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创业实体贷款金额(万元)贴息期限贴息金额(元)1王春华332525********4713庆元县培乐门业经营部302022.10.16-2023.7.314008.35合计(元)4008.35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