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自2022年起开展商务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以下简称“领跑者”活动),商务部向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商学协会等印发关于开展本年度商务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的通知(每年8月底前),(二)组织企业参与“领跑者”活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商学协会等组织商务领域企业参与“领跑者”活动,参与“领跑者”活动的企业需将目前执行的企业标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qybz.org.cn)公开,商务部组织商学协会及有关专业机构等单位按照“领跑者”活动要求申报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基于“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按照评估方案对相关领域企业标准进行比对评选,评估机构向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提交本评估领域的年度总结报告,企业标准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领跑者”活动重点领域范围,(五)参与“领跑者”活动企业要积极配合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被取消的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领跑者”活动评估,三、评估机构参与“领跑者”活动相关要求(一)具有企业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五)评估机构在制定相关领域的“领跑者”活动团体标准时,(七)评估机构要广泛宣传商务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