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等有关单位:根据《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备案申报工作的公告》,对江西长天教育培训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增项情况进行备案(增项范围具体见附件),请纳入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按照“谁评价、谁负责,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关于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397号)精神,积极参与“互联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构建完善线上理论考试与线下实操考核相结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监管体系,实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全留痕、可查询、可追溯,做好收费公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对纳入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培训评价活动进行监管和服务,附件:江西长天教育培训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增项范围.docx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