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下达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0〕547号)文件要求,根据《通江县退耕还草工程实施方案》(通府函〔2021〕28号)《退耕还草检查验收标准(试行)》(农牧草便函〔2016〕249号)文件精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小组联合乡镇人民政府对2020年度退耕还草工程开展了验收工作,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查看、会议评议等环节,审定实施并通过验收该工程的64家业主共计5130亩,现对验收合格的实施业主(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8月10日至16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县饲草站提出异议,请写明异议理由和依据,并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通江县饲草饲料工作站联系电话:0827-723100708277231681E-mail:306989617@qq.com通江县2020年度退耕还草工程公示名单(第三年第一批).xls通江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