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青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关于加快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景政发〔2021〕7号)文件第15条“通过验收(鉴定)并实现产业化的省级以上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给予企业每个项目省级5万元奖励,”有关规定,经过企业前期申报、专家组验收(鉴定),你公司的《微通道谷物空调机组》、《双效一体式谷物冷却机》和《双效一体式螺杆冷水机带自然冷却方式》3个工业新产品已完成省级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认定,合计奖励资金15万元现予以下达,请企业确保资金用于扩大生产,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附件:1.微通道谷物空调机组新产品评价证书.pdf2.双效一体式谷物冷却机新产品评价证书.pdf3.双效一体式螺杆冷水机带自然冷却方式新产品评价证书.pdf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3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