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常态化组织开展全区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申报工作机制,争取我区更多项目列为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指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并列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清单的广西项目,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政策支持(三)用好“桂惠贷—制造业中长期项目贷”,通过财政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对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加大优惠贷款投放力度,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大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贴息支持,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可按不重复享受原则申请“桂惠贷—制造业中长期项目贷”和其他贴息政策支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支持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建设,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放大工业振兴支持政策效应(六)推动重点支持的制造业项目列入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清单,争取将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支持项目、产业园区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支持的制造业项目”)列入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清单,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信贷支持(九)实行差异化信贷支持政策,自治区及时共享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清单和重点支持的制造业项目清单,项目经审核通过后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自治区相关部门、各设区市及金融机构,各设区市即时向企业反馈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及相关支持项目的申报结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按职责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