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二、申报条件1.技术转移机构与技术转让方(或技术受让方)必须签订技术中介合同(协议),2.技术受让方须为厦门市的企业,且受让的科技成果须在厦门市实施转化,3.拥有持证技术经纪人,在企业完成技术合同登记并实际履约后,五、申报材料及受理要求1.厦门市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技术经纪活动奖励申请表;2.厦门市技术合同及合同登记证明;3.厦门市技术合同实际履约的相关证明(发票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开具及资金往来证明,发票开具时间需在合同有效期之内);4.厦门市技术转移机构与技术转让方(或技术受让方)签订的技术中介合同(协议)书;5.技术经纪人证书,6.技术转移机构确认文件,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盖章),依照顺序装订,请于2022年8月3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705),电子文档(扫描件)发至邮箱:kjj_wzw@xm.gov.cn,逾期不予受理,受理联系人:刘波2052973厦门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