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就业管理服务局关于印发<县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建设规范>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规范>的通知》(川就局发〔2015〕21号)、《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和《关于调整内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关政策的通知》(内人社办〔2018〕173号)文件要求,截至2023年6月,蒋鸿等18人在我区各见习单位完成了就业见习,并符合享受见习补贴条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8日至8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8月14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内江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2-6105110),附件:2023年第三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报公示表内江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