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浙财政〔2023〕2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3〕7号)等资金使用要求,经乡镇上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研究,现将青田县祯埠镇跨区域厂房屋顶光伏联建项目等8个2023年度中央扶持村项目建设计划表予以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08月08日—2023年08月17日,若发现项目存在不妥之处,请及时来电或来信告知县消薄办,联系人:吴上升,联系电话:13587162396/623396,附件:2023年度中央扶持村项目建设计划公示表.xlsx青田县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