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针对我局组织开展的科技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等各类财政科技资金项目申报业务,做声明如下:一、我局从未与中介机构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也不接受中介机构提交的任何项目申报材料,企业与中介机构私下交易产生的纠纷,三、我局委托开展相关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并为企业提供免费服务的机构,四、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对违反专项资金相关管理规定,取消该企业申报财政科技资金资格,五、各级科技、财政、审计、纪检及监察等部门每年不定期对财政科技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申报财政科技资金的企业,应严格规范公司财务和科技项目管理,六、企业不要轻信某些网站或中介机构的虚假宣传,以我局或辖区科技部门通知的信息为准,可及时向我局各业务科室或辖区科技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