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1〕248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阳春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经营,切实推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截至2023年7月31日,全市取得许可(备案)资质认定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信息予以公示,有培训需求的群众请务必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选择合法培训机构并在合法的场地进行培训,监督投诉电话:阳春市交通运输局交通管理总站业务股,电话:0662-7735147,阳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监督与路管理股,电话:0662-7731380,附件:阳春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信息公示表阳春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