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3.10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潍坊紫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已停业失联,决定对潍坊紫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下3台电梯公告停用,以上3台电梯重新启用时,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相关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向潍坊市潍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联系电话:0536-8985917地址:潍坊市潍城区福寿街与和平路西100米潍城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8月8日地址邮编公开电话投诉电话机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