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农技发〔2023〕27号),结合景宁实际,经推荐申报、现场踏勘、储备入库、审核评估、择优立项,拟将2023年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立项建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8日至8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景宁县农业农村局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反映,附件:2023年景宁县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表2023年景宁县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表.xlsx联系电话:0578-5620713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