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王定国、姚昌容共同共有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米市街9号2幢3层1号的住宅(房产证证号:安房权证县房监字第0000013997号,土地使用证号:安县国用(2009)第01858号),依据王定国的死亡证明等资料,继承权人王志强到北川羌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其他继承权人姚昌容、王艳霞、王荔、王志刚到场表示放弃继承权并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北川羌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流程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示,北川羌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