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加快创建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区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萧政办发〔2019〕62号)、《关于下达2019—2020年度第二批萧山区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萧农产〔2020〕286号)、《关于下达2019—2020年度第三批萧山区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萧农产〔2021〕97号)、《关于对<杭州市萧山区农业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萧山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性任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意见》(萧农产〔2022〕367号)等文件的规定,有关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并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现拨付萧山区区级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815.24万元(详见附件),其中杭农〔2021〕24号180万元,另清算退回补助资金137.26万元及时缴回国库,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接文后及时开具收款收据到区农业农村局办理拨款手续,附件:萧山区区级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萧农产〔2023〕240号附件.doc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