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单位: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江苏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综〔2023〕24号)精神,现将2023年江苏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42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启东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由市财政局下达指标,其余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分配方案如下:项目分解实施主体分配金额(万元)备注汇泰嘉园三期启东市忠诚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99苏财综〔2023〕24号,棚户区改造99万元、老旧小区改造24万元、租赁住房保障19万元,合计142万元,棚户区改造小计99紫薇一村启东市城建交通工程总指挥部24老旧小区改造小计24租赁住房保障南通启东万洋众创城科技有限公司18租赁补贴启东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1租赁住房保障小计19合计14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补助资金,不得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严禁挪作他用,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确保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启东市财政局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8月7日关于结算2023年江苏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启财综【2023】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