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吸引重大产业项目落户龙岗区,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工信规〔2022〕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现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制定质量,拟通过龙岗政府网、区投服中心网以及线下公示大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中心反映,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24日,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188室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755-28949398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关于《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的修订说明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