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暂行办法》(贺科技计字〔2017〕6号)规定,贺州市科学技术局近期组织验收了市本级创新驱动发展专项项目《广西—大湾区药物创新中心及新药研发项目》,现将拟定项目验收结论(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贺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同时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贺州市科学技术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对于以非书面形式、书面匿名或超出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将不予以受理,联系人:彭鹏电话:0774-5121162地址:贺州市江北东路38号邮编:542899附件:贺州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项目验收结论公示表贺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8月7日附件贺州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项目验收结论公示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承担单位拟定验收(结题)结论验收日期1广西—大湾区药物创新中心及新药研发项目贺科创PT1907008贺州健康云港孵化器有限公司不通过验收2023年8月4日文件下载:贺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贺州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项目验收结论的公示.doc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