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是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项目扶持计划,项目资助标准为按照2023年内每新增1个5G室内分布系统资助1万元的标准,是指基础电信企业、广电企业组织实施的规模建设10G-PON端口,是指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组织实施的通过网络迁改方式接入国家(深圳·前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以下简称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资助标准如下:(一)对接入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且符合条件的基础电信企业一次性给予3000万元资助,第二十六条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接入项目专项条件如下:(一)申报单位为基础电信企业的,第三十五条5G室内分布系统建设项目专项申报材料如下:(一)项目实施报告,第三十六条10G-PON端口建设项目专项申报材料如下:(一)项目实施报告,第三十七条广电网络“铜转光”建设项目专项申报材料如下:(一)项目实施报告,第三十九条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接入项目专项申报材料如下:(一)项目实施单位为基础电信企业的,申请指南应明确资助项目的类别与资助的费用范围、实施起止期限、资助条件与标准、受理时间、审核材料要求和审核程序等内容,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通过专项核查、专项审计的资助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本操作规程所列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年度部门预算安排下达项目资助计划,(二)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下达项目资助计划和拨付资助资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