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万宁市2023年申报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按照《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监测认定暂行办法》规定,扎实做好我市202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努力培育一批产业基础好、运行机制好、经济效益好、服务成员好、示范带动好的五好示范社,现将申报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报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见附件1),三、申报材料(一)万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请表(见附件2);(二)撰写800—1000字的合作社基本情况,(五)合作社年度或季度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级以上检测证明,四、有关要求(一)申报单位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公平、公开推选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请各单位支持和配合做好示范社评选工作,五、材料装订要求每个申报材料应当参照普通书本形式,附件:1.万宁市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条件2.万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请表万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