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8年7月12日制定《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现决定对《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进行续期5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3年7月12日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在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人员的相关信息,(二)在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第三条第(二)项、第(四)项中建设工程项目人员的相关信息,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信息采集单位)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信息采集单位通过施工现场门禁系统、人员信息识别设备采集相关信息,施工现场门禁系统、人员信息识别设备应当与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应当保存2年以上,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录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各项信息进行动态检查,施工单位应当利用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对进出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校验,第十九条信息采集单位、项目人员等发现项目实名制信息管理设备发生故障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确认项目人员信息情况,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可以在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中查阅本人考勤记录、工资记录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