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23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23]208号)和《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21]333号)要求,按照《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荆门市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资金投资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7日至8月1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与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提倡实名反映),电话:0724-6088526,地址:荆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主楼西429室,附件:荆门市2023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计划荆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8月7日附件:2023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计划结果反馈:我委于2023年8月7日发布关于《荆门市2023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计划》的公示,在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到2023年8月13日,门户网站渠道共收到意见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