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山西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等规定,自即日起山西省科技成果登记通过“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https://cgdj.tech110.net/yhgl/login.jsp)实行线上办理,4.涉密成果不在山西省科技成果登记范围内,确定四个级别的登记机构:一级登记机构:科技部(国家成果网),三级登记机构:组织管理部门,即各市人民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省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驻晋有关中央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和经省科技厅批准的其他组织机构,我厅将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发放“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三级登记机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对符合登记要求的成果进行网上推荐,并将材料提交至省科技厅,(4)省科技厅受理相关登记材料,本单位学术部门提出的评价意见和被引用证明,省科技厅将于当年年中和次年年初组织开展集中登记,请各组织管理部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请各组织管理部门于8月25日前通过网络审核在线提交,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昱0351-4068006地址:山西焦煤双创基地A座1123办公室(山西省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附件:1.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用户操作手册.zip2.组织管理部门申请表.doc3.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doc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8月7日。